股份合作制企業是指:企業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,主要由員工股份構成,員工股東共同勞動、民主管理、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,依法設定的法人經濟組織。
企業享有全部法人財產權,以其全部財產對企業承擔責任;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,對企業承擔責任。企業實行入股自愿,民主管理,按股分紅相結合的投資管理原則。股份合作制企業是股份制與合作制的結合,具有股份制與合作制的雙重特征,是一種新型的企業組織形式。
第一,入股自愿。參加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成員,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決定是否入股,所投入股份可以轉讓,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退出。允許退股是股份合作制企業與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之處。
第二,勞動聯合與資本聯合相結合。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員工一般來說,既是企業的勞動者,也是企業財產的出資者,具有雙重身份。員工的這種雙重身份能有效的促使員工認真負責的工作。
第三,收益分配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。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收益分配不僅以入股的份額為標準,也以勞動者所提供的勞動為標準進行分配。